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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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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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组建专业团队运营被害人损失追偿工作,采用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方式,重点针对经济犯罪诈骗类、金融类案件中被害人如何及时、高效的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形成一套与公检法联动的、成熟的运营体系,多次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很多人说现在的社会是人情社会,到处求人办事,不懂得人事世故,那是很难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常常出现公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例。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行贿行为都会 详细>> [2022-03-25]
刑法对于贪污罪的认定作了明确规定,即被告人以非法的手段侵犯公共财物,贪污的金额达到三万元即构成贪污罪。所以,被告人非法侵占的是个人财物,不能以贪污罪论处。贪污罪 详细>> [2022-03-25]
无期就是没有期限的意思,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理论上应该是一辈子在服刑。但实践中,无期徒刑服刑犯在狱中有减刑情节的,可以在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那无期徒刑的减刑 详细>> [2022-03-25]
那些罪行深重,但又不至于判死刑,又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会被判无期徒刑。犯罪分子被判了无期徒刑,有可能一辈子在监狱服刑,也有可能减刑。那么,无期徒刑的最低 详细>> [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