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可以收回土地吗?

  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可以收回土地,但是需要承包者签署放弃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承包期限到期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效力随之消灭的情况下,村委会将农业户承包的已到期的农村土地另行发包,看起来是合法的。

  一、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可以收回土地吗?

  签字按手印就证明你是同意了,就是你接受了村里对你的补偿,这没有什么不合法的.如果你不同意不接受就不能签字按手印.你没有签字按手印,村里是无权收回承包期未满的土地的.应当能得到的,不给你补偿,你可以不交出土地呀.如果土地已交出了,那就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对你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应按你前三年承包平均收入乘以所剩承包年限.或另补你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土地.只要是你不同意,村里就是不合法的。

  二、土地承包期限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土地承包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我国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度,签订了承包合同的民事主体,在一定期限之内可以使用该面积的土地,若是承包合同没有到期,农民也没有签署相关的协议,那么不管是什么情况都是不得要求其放弃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收益权导尿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13304913801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