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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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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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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

  生活中,无论你是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买房买车签订的买卖合同等等,虽然合同不同,条款不同,需注意的事项也不能完全相同。但是凡是签订合同,都要有一定的注意事项要牢记,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1、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对交易对手的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签了合同后要妥善保管

  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会因种种原因变更合同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

  所以,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相关凭据,譬如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3、买卖合同中注意定金与订金

  “订金”、“保证金”不等于“定金”!

  签订合同时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的,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务必注明“定金”字样。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4、有需要的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如果认为客户在与企业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或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企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请求方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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