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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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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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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如何确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依据最终授权公告的专利文木所限定。

  根据(专利法)第59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本条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木相同的手段.实现墓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须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同时,发明和实川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的确定还要遵守捐献原则和禁止反侮原则。扔献原则是指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不得将其纳人专利权保护范围。禁止反悔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宜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人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基于国际申请授予的专利权,山于译文错误,致使依照专利法第59条规定确定的保护范围超出国际申请的原文所表达的范围的,以依据原文限制后的保护范围为准;致使保护范围小于国际申请的原文所表达的范围的,以授权时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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