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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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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已过如何行使抗辩权?

  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不同的权利。债权人可以针对实现债权而行使请求权,但是这也要在规定期限内,否则就丧失了胜诉权。而作为债务人,行使抗辩权是针对一方提出的请求的。那么请求权已过的抗辩权如何行使?下面我们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

  一、请求权已过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抗辩权是指否认请求权、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有一时性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之分。一时性抗辩权是仅能暂时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是可以永远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抗辩权。前者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以及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后者主要是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

  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且仅限于债权性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与形成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除了债权性请求权之外的其他权利都不会因为诉讼时效经过而不受法律保护。

  2、支配权权利之权利人利益的直接实现性无需义务人的协助,因此义务人的义务只是消极的不作为,而不是积极的作为。相反请求权之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必须有义务人的积极配合,即义务人的履行行为。

  二、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有哪些?

  1、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为了保障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德国、意大利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都规定了债权人的变化不影响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以保证债务人不会因为权利的转让致使使应当行使的权利无法行使。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3、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抗辩权是有一定期限的,而抗辩权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对于一方没有行使请求权导致过期的,作为债务人,可以保留请求权已过的抗辩权。在债权转移过程中,发生对自身权益不利的事情时,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要求对方中止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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