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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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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注意事项

  债务追讨在现在的生活中是一件吃力又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在债务追讨的过程中会发生许多纠纷,处理不好的话会导致债务追讨的难度加大,那在生活中,债务追讨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债务追讨注意事项

  1、注意保存好债权凭据。

  对于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对于某些没有写借条的借款,一定要想办法让债务人补写借条,或者是还款计划等,必须要让债务人认可这笔债务的存在,否则,催讨欠款就无从谈起了。

  2、注意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财产信息。

  通常情况,我们都会确信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时才会同意借钱,但是借出去以后就不再关注了,只会在超过归还期限依旧不还才会再次重视。但是实际情况往往是借钱的时候财务状况还可以勉强维持,但是一段时间过后,财务状况就日趋恶化了。

  所以,律师希望各位借钱出去的债主,一旦钱借出去就要时刻注意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这对今后采取法律措施是大有帮助的。如果进入法律程序后,不能掌握债务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很可能使这笔债权的实现变得遥遥无期。在实际的案例中,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还是很多的。

  3、及时采取措施,时间很重要。

  在钱刚刚借出去的时候,债务人通常还不会改变态度,拒绝还钱。但随着借钱时间的增长,拖欠时间越久,出现债务人不愿意还钱的几率就越高。一旦债务人明确拒绝还钱,这个人一定会同时展开赖债的行动,转移或者处置有价值的财产,给债务人追回欠款带来巨大的困难。律师建议债权人一旦发生到期债务没有偿还的,就要及时催讨或者尽早采取法律措施催讨欠款。如果打算暂时先拖一段时间的,一定要书面催讨,口头的催讨是无法留下证据的。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财务状况的恶化的情况或者有转移财产的迹象的,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催讨欠款。

  二、债务追讨中应提供的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个人债务追讨流程

  1、诉讼风险评估

  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以保证案件胜诉;被诉对象财产状况,以保证胜诉后执行能到位等。

  2、债务人财产调查

  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

  3、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

  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等。

  4、(诉前)财产查封

  起草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债务人财产清单、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等,在诉前或诉讼立案时先行或同步财产查封。

  5、案件审理

  通过法院审理,取得胜诉生效判决。

  6、申请执行

  取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运用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登报等方式迫使债务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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