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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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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

  如何区分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行为可能发生社会危害,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可以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而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而犯罪故意是行为人明知道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期待该行为或放任该行为发生的行为。两者如何区分,小编在本文解答。

  犯罪过失的定义和特征

   1、犯罪过失的定义。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2、犯罪过失的特征

  (1)没有犯罪故意。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具有希望的态度也不具有放任的态度。如果具有犯罪故意,则成立故意罪,排斥成立过失罪。

  (2)没有保持必要的小心谨慎的态度。

  犯罪故意的定义和特征

  1、犯罪故意的特征。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犯罪故意的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鉴别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办法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反之,不能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则属于间接故意。

  1、行为人是否同时认识到了阻碍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

  2、行为人是否有实际根据和理由,认为这些条件是存在的;

  3、在事先和事中,行为人是否有利用这些条件积极阻止结果发生的倾向和行为;

  4、当结果发生后即事后,行为人是否感到意外,并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危害结果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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