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侵权纠纷

公司少给员工买了社保如何维权

  社保就是社会保障保险,是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劳动者购买社保。那么如果公司少给员工买了社保怎么办?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下面由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公司少缴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也有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少给员工买了社保,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要求补缴,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会受理,如果劳动者是要求赔偿损失,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所以劳动者们需要注意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有断交情况需及时补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13304913801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