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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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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标无效企业继续生产是否构成侵权

  商标被宣告无效以后如果企业还继续生产的话是很有可能会构成商标侵权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的这些商标不仅要立即停下一切生产销售行为,而且判定无效之前的这些生产销售行为也有可能已经构成了侵权,继续这样做很有可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商标无效企业继续生产是否构成侵权?

  商标无效企业继续生产会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无效不但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如果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话,还可以往前追溯。因为是侵权产品,所以库存产品当然也不能销售了。商标无效,但未过期,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他人提交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申请,在商标持有人没有任何回复的前提下,商标专有权被撤销。因此,商标已经无效了。所以,商标不管使不使用,原商标专有权人已经不再受商标法的保护下使用商标。会有人向法院提出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

  二、对商标无效决定不服怎么办?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无效的情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原因就很有可能是因为已经侵犯了其他的商标,商标局做出这样的一种认定结果,就说明商标局经过审查之后,也认为对方提出来的商标无效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之后继续生产,其实也说明了根本就无视商标局的这种决定,当然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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