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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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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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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中不能监外执行的情形

  不能监外执行的情况是对犯罪嫌疑人采用保外就医可能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险罪罪犯故意在服刑的过程当中自伤或者自残,还有其他不符合监外执行的这些罪犯都是不能监外执行的。比如罪犯既不是孕妇,也不是残疾人,大多数的罪犯都不会监外执行的。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情况不能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监外执行。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应该是可以被监外执行的这些情况都是非常特殊的,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这几种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况之外,其他的情况下都不允许。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对这种罪犯一般不可能监外执行的。任何一种刑事判罚,都需要充分考虑案情才能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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