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知识产权

作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作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在世终身都受保护,作者去世以后的50年之内著作权依然受到保护,所以,在此期间如果有其他任何机构,不经作家同意的情况下随便使用作家创作的作品的话,该作家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侵权责任的,但侵犯著作权不涉及刑事责任。

  一、作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去世以后的50年,作者是个人的其保护期限从作者死亡之日起来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三、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著作权应该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

  (一)作品登记申请书;

  (二)作品登记表;

  (三)权利保证书;

  (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

  (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

  (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当中统一规定的,对哪一位作家或者对任何作品来说都毫无任何的区别。作家创作出来的这些作品自然就会享有著作权,问题是作家如果从来就没有通过相应的渠道发表过该作品的话,法律并不保护作品的著作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13304913801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