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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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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安部门私闯民宅犯法吗

  公安部门是无权私闯民宅的,公安机关如果想要进入公民的住宅进行搜查或者是调查的,应当有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的搜查令或者是是搜查证,并在进行搜查时向民宅的权利人出示证件,如果公安机关非法私闯民宅,进行非法搜查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进行内部处罚。

  一、公安部门有权私闯民宅吗?

  无权,公安机关执行搜查时必须持有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出示。任何公民在搜查人员没有搜查证或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接受搜查。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搜查只能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签发。

  二、私闯民宅怎么处罚?

  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三、私闯民宅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公民的住宅是公民的隐私场所,他人如果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就构成私闯民宅或者是侵犯他人隐私,此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依法进行搜查的,公民不得阻碍其进入,否侧构成妨碍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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