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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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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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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有专门的法律保护,这既是对于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保护,也是鼓励发明创造,我国法律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严格的处罚机制。那么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呢?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如下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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