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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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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的申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双创时代,企业创新的核心就是专利技术的储备,企业拥有足够多的专利储备,不但能够在技术领域占据一定的竞争优势,还能因此获得较多的政府资助和产业扶持。因此,近几年,国内企业专利的申请量逐年增长,但专利申请又是一个比较耗时耗精力的过程,特别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那么今天,我们以发明专利的申请为例,针对企业常见的一些疑问进行解答:

  一、发明专利申请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申请提交→受理→初审合格→公布→实质审查→授权/驳回

  二、发明专利还未授权就先公开,技术秘密如何获得保护?

  我国专利申请后,经初审合格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最新技术的传播,他人在发明的启迪下,尽早地研究和开发出更新更先进的技术;另一方面能使社会尽早得到发明创造的信息,避免重复开发,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但是申请人担心公开申请内容,他人就可能利用该技术进行生产销售,但由于专利尚未授权,申请人无法行使专利权,有可能损害申请人的利益,这对申请人不公平。

  专利法为弥补权利保护上的空白,特规定了“临时保护”。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当然,一般情况下被警告人不会在专利授权之前轻易认可申请人的主张而支付该费用,对此申请人可以在专利授权之后在法律规定的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该费用,从而获得相应的救济。

  因此,允许社会公众使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的技术,同时规定申请人可以从中获得适当的使用费,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为什么比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要长?

  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3种,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需要2年左右,实用新型和外观需要6-8个月。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实行形式审查制度,形审通过后就可以授权公告。而发明则实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制度,即专利局在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时,不仅要对申请案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授权条件才授权发证,如不符合就会直接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四、那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什么呢?

  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一种技术创新,想要获得专利权,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例如,一个技术已经在美国被他人申请专利并在美国专利局上公开,虽然该技术没有在中国以任何方式公开,也因在美国公开而没有新颖性,进而他人不能就该技术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或者一个技术已经被用在产品上,且该产品已经在国内外市场上被公开销售,那么该技术也会因没有新颖性,而不能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例如,一个表面附有电子表的笔记本电脑,以达到在笔记本关机时也能看到时间的效果。对于这个发明,由于只是简单笔记本和电子表的结合,并没有产生出笔记本和电子表外的第三种功能,或明显形成一种新的结合或节约成本。所以没有创造性,而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例如,一种在地球和月球间建立电梯的方法。此种方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由于该方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被实现,不具有实用性,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五、为什么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

  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每年的年费应当在每年对应的申请日前缴纳。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

  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求专利权人按时缴纳年费,一方面是因为国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相关的国家机构也为其提供了服务;另一方面,年费作为经济杠杆,促使专利权人放弃没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权,供社会公众自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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