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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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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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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合同的话,是需要协商一致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以后,合同就会成立。但是成立的合同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才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1)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2)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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